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赣市办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经各有关部门制定、提报,市司法局、市发改委汇总形成了《赣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三批)》(涉及7个部门领域共18项,以下简称《清单》)。各有关部门做好《清单》实施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执法实际适时予以调整。
现予公告。
附件:赣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三批)365bet提款_365视频游戏大厅_bte365正规网站
赣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