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市持续加大涉水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全市范围内入河污染源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查处了一批逃避监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违法案例。现将2023年我市第一批涉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开,通过以案释法,帮助企业更好地学习并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提高自觉守法意识。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启示意义
案例
02
案情简介
查处情况
启示意义
案例
03
案情简介
365bet提款_365视频游戏大厅_bte365正规网站
查处情况
启示意义
案例
04
案情简介
2021年 5月25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良村镇S219兴国蕉坑至莲塘段公路一搅拌站存在将混凝土废渣排放入河现象,立即前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搅拌站是江西某建工有限公司改建项目使用所建,该项目施工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清洗罐体后的废水废渣直接排入孤江河,部分混凝土板结在河道内。
查处情况
启示意义
案例
05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某份《检验检测报告》显示:赣州市某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总氮浓度为26.2mg/L,超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限值0.31倍。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上述线索,及时对该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当月总排口外排废水28528吨,日废水排放量达920.3吨/天。
查处情况
启示意义